平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平市監行處字〔2020 〕449號
當事人:河北凱騫軸承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凱騫軸承制造有限公司設立于2017年12月7日;法定代表人是周巖;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資本:叁仟萬元整;住所在平泉市茅蘭溝雹神廟村4組;經營范圍包括精密軸承、通用儀器儀表、光學儀器、結構性金屬制品、通用零部件、水處理設備、冶金專用設備、橡膠制品的制造、銷售;冶金專用設備維修、其他專用咨詢服務;貨物進出口業務。
2020年9月4日我局接到了群眾的舉報稱:河北凱騫軸承制造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公司官方網站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要求予以查處。廣告和知識產權科執法人員依投訴舉報中心轉辦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對當事人實施了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登記住所無生產加工設備,無產品及原料庫房。2020年10月26日對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了詢問調查。公司的網站共設立了首頁、凱騫軸承、凱騫優勢、產品與服務、新聞中心和工作機會等六個板塊。公司網站廣告宣傳使用的宣傳用語內容分別是:
1.公司官網的首頁模塊主要是介紹公司的綜合概況,這個模塊宣傳內容主要為:“您可以完全信賴的優秀供應商始終專注于長材設備凱騫軸承是集科研、生產、銷售為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擁有軸承注冊商標“SKO”和金屬成型設備注冊商標“西凱長材”。主要從事高速線材軋機成套設備、棒材軋機成套設備及打包機總成的開發制造,是高速線材軋機備件、棒材軋機備件的專業生產廠家。公司與冶金機械研究院和軸承研究所經過多年合作研發。完全掌握了高速線材精軋機組專用滾動軸承和油膜軸承的關鍵技術及制造工藝。原材料采用進口軸承鋼,具有高轉速、高精度、低磨損等特點。已經達到并且部分型號已經超越了進口軸承的質量水平。”
2.公司網站“凱騫軸承”模塊包括“公司概況”、“公司發展史”和“聯系我們”幾個部分。其中“公司概況”部分重復介紹了公司的概況。“公司概況”的宣傳同“首頁”模塊的那部分宣傳的內容一樣。
3.公司網站“凱騫優勢”模塊包括“制造商”、“原材料”、“大數據、大庫存”、“解決方案”等4個部分。其中“制造商”部分的宣傳內容為“極其可靠的OEM制造商,我們的專屬優勢,軸承生產基地位于中國軸承工業的發祥地和搖籃—大連市瓦房店。我們擁有 認真嫻熟的操作工人 一流的加工設備和世界最先進的檢測設備 科學的流程設計及細致的工藝控制 精益求精、志存高遠的科研伙伴 振興民族工業的家國情懷 我們精心做好每一套軸 嚴格遵循生產工序 保持器粗加工→保持器精加工→熱處理→熱處理檢驗→輪廓測量→圓度測量→外圓研磨→平面研磨→磨削加工→零件清洗→合套組配→超聲波探傷→精度測量→震動測量→激光打標。”
4.“產品與服務”模塊的宣傳內容包括:“滾動軸承”、“油膜軸承”、“雙唇密封”、“阻尼墊片”、“精軋機組備件”和“打捆機組備件。“打捆機組備件”的詳細宣傳情況內容為:“長壽命線材、棒材全自動打捆機零件 。西凱長材具有完整的機械、電氣自動化、液壓、非標的設計能力和制造能力。主要針對線材、棒材全自動打捆機用戶,提供個性化零部件。可以根據用戶需求提供相應零件超長壽命設計。
合理的價格和優質的備件質量收獲了眾多用戶的信賴。西凱長材專業的解決方案能持續提高設備性能和產品零件壽命。例如打捆頭、導輥、鉸鏈等部件性能均優于進口品牌。西凱長材業務范圍:全自動臥式線材打捆機整機及盤卷精整線設備;棒材打捆機設備;無縫鋼管設備整線( 穿孔機、連軋機、張力減徑機);大型壓機充液閥;代理各品牌傳感器及液壓元件(閥、油缸、密封)等。精良的制造設備和檢測設備設備是優秀產品質量的前提,位于無錫的制造工廠擁有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生產加工裝備”。
當事人利用公司官方網站進行廣告宣傳的時間為2019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25日。宣傳廣告是委托北京即成廣告有限公司設計制作的,文字是當事人公司員工自己編輯設計的,是當事人發布在官網上的。雙方簽訂有一份廣告推合同,廣告形式是圖片加文字,廣告費用1935.00元,有正式的發票。
當事人利用公司網站進行廣告宣傳時使用“公司是集科研、生產、銷售為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是高速線材軋機備件、棒材軋機備件的專業生產廠家。”、“...公司擁有認真嫻熟的操作工人 一流的加工設備和世界最先進的檢測設備...”的廣告宣傳用語,當事人不能提供以上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廣告費用1935.00元。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 2020年7月31日,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其受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各一份,證明了當事人是依法承擔法律責任的市場主體資格。
2. 2020年7月30日和2020年8 月14,執法人員在當事人受委托人的陪同下現場檢查時制作的現場筆錄一份,證明當事人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內容涉嫌虛假的違法廣告的事實。
3.2020年8月14日,當事人受委托人配合執法人員制作的詢問調查筆錄一份,證明當事人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內容涉嫌虛假的違法廣告的事實。
4.2020年7月30日和8 月14日,執法人員在當事人受委托人的陪同下對其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時的官網網頁截圖照片打印件15張,證明當事人委托他人設計制作發布內容涉嫌虛假的違法廣告的事實。
5.2020年8月14日,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的其委托第三方廣告經營單位為其設計廣告費的票據和產品推廣合作協議書復印件各一份,證明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事實和廣告費用金額。
以上證據構成了一條完整的證據鏈,證明了當事人利用公司網站進行廣告宣傳時使用“公司是集科研、生產、銷售為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是高速線材軋機備件、棒材軋機備件的專業生產廠家。”、“...公司擁有認真嫻熟的操作工人 一流的加工設備和世界最先進的檢測設備...”的廣告宣傳用語,當事人不能提供以上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涉嫌虛假的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當事人在公司網站宣傳時使用“公司是集科研、生產、銷售為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是高速線材軋機備件、棒材軋機備件的專業生產廠家。”、“...公司擁有認真嫻熟的操作工人 一流的加工設備和世界最先進的檢測設備...”的廣告宣傳用語,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其行為符合《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第一款“本辦法所稱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的規定,屬于廣告行為。該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和第二十八條第五項 “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之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
平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及擬處罰內容,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于2020年10月27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在法定規定有效期內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
當事人在公司網站宣傳時使用“公司是集科研、生產、銷售為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是高速線材軋機備件、棒材軋機備件的專業生產廠家。”、“...公司擁有認真嫻熟的操作工人 一流的加工設備和世界最先進的檢測設備...”的廣告宣傳用語,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積極配合執法部門檢查,在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詢問且如實回答,鑒于當事人涉案金額較小,違法行為社會危害性較小,且在檢查后進行了改正。參考《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條第(一)、(二)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行政處罰:(一)積極配合市場監督部門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二)違法行為輕微,社會危害較小”、《河北省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基準》(30.1)的規定,建議對當事人予以從輕處罰。
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和第二十八條第(五)項的規定。根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并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準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決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處廣告費用1935元三倍罰款,罰款人民幣伍仟捌佰零伍(¥5805.00)元整。
當事人應當在接到本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本處罰決定。應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平泉縣支行(帳號:100711646170010001)繳納罰款,逾期不繳納,每日按罰款金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當事人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承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平泉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平泉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平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許可證編號:08080051
平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印 章)
2020年11月2日